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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客“开溜”留下烂账 律师支招租房合同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1年06月02日作者:新安晚报 陈牧

     去年11月底,刘女士将一套全新装修的房子租给了别人,没想到半年没到,租客竟一声不吭地搬走了,还带走了屋内房间的钥匙。

  刘女士告诉记者,她的房子在阜阳北路上,今年5月底,她打电话给租客,催缴下一个季度的租金。虽然租客在电话里表示还是会续租,可是总也不见对方的人影。感到不对劲的刘女士向邻居一打听,得知租客前一阵子就悄悄搬走了。

  “我打开房门一看,房间被搞得很脏,阳台的下水管被搞坏了,热水器被烧坏了,还欠了半年水电燃气费。”更让刘女士不高兴的是,租客把屋内两个房门的钥匙也带走了,“这些钥匙我都没有第二把。”看到眼前的一切,刘女士赶紧拨打租客电话,却一直没有打通。刘女士用别的手机拨打租客的号码,对方接听后竟表示“就是不还,你想怎样?”刘女士所幸保留了租客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租房合同,她决定通过司法途径追究租客的责任。

  安徽首安律师事务所的刘海军律师说,除了订立正规的租房合同外,如果房屋内有贵重的物品,房东还可以适当提高押金。刘律师建议房东在租房时要求租客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工作证明,万一出了什么事,也能找得到租客。